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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法院同一事实却发出2份相互矛盾的裁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时间:2024-03-02 09:11:18    来源:中国创业家网    网站首页    

丁奎龙系原怀远县禹庙西山建材厂厂长,现任安徽智腾新型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是一位民营企业家。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2024年2月下旬,丁奎龙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皖民申8645号《民事裁定书》后即决定向蚌埠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申请监督,请求提出抗诉。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从2016年1月5日起,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人丁奎龙与被申请人蚌埠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一案,至2024年2月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2023)皖民申8645号《民事裁定书》止——9年时间内,从一审到二审再到再审,从再审发回重审,再从一审到二审再到再审,持续了9年时间,共产生了11份法律文书。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特别引起争议和关注的是,其中有两份是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这两个民事裁定书针对同一事实同样主体却发出了相互矛盾相互对立的裁定。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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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奎龙图片-1_副本.jpg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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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奎龙系原怀远县禹庙西山建材厂厂长,现任安徽智腾新型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9年时间,11份法律文书,丁奎龙走在维权路上何其艰难,何其痛苦。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个维权故事呢?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承包0.48平方公里“山荒地”引来11份法律文书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21年前的2003年11月24日,申请人丁奎龙作为怀远县禹庙西山建材厂的个体经营者与当时怀远县孝仪乡联合行政村(实际所指是其村所属的殳家自然庄)签订了一次性租用钱家大山0.48平方公里的荒地,面积为725亩,用于种植苦丁树、枣树、石榴树等经济作物。时值2014年,因规划调整,该地块改为由蚌埠市高新区天河科技园管理中心殳李村村民委员会管理。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2014年5月13日,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发出(2014)禹民二初字第00260号《民事调解书》,确认丁奎龙与原怀远县孝仪乡联合村村民委员会于2003年11月24日所签的协议,对蚌埠市高新区天河科技园区管理中心殳李村村民委员会继续有效。该《民事调解书》至今并未被撤销,依然具有法律效力。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自2013年1月1日起,被申请人蚌埠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对丁奎龙承包经营的钱家大山0.48平方公里的土地进行开釆,因被申请人蚌埠中联水泥有限公司与蚌埠高新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有约,由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与天河科技园区管理中心殳李村村民委员会签协,将钱家大山流转后提供给蚌埠中联水泥有限公司使用,其中覆盖了丁奎龙承包经营的钱家大山0.48平方公里的土地,使丁奎龙已经承包经营10多年的在0.48平方公里土地上修建的道路、房屋、设备,以及种植的苦丁树、枣树、石榴树等经济作物全部遭到破坏,因此,申请人丁奎龙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被申请人蚌埠中联水泥有限公司侵害。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于是,从2016年1月5日起,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一案,至2024年2月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2023)皖民申8645号《民事裁定书》止——9年时间内,共产生了11份法律文书。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这11份法律文书分别是:禹会区人民法院(2016)皖0304民初35号《民事判决书》、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皖03民终961号《民事裁定书》、禹会区人民法院(2016)皖0304民初1989号《民事裁定书》、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皖03民终1656号《民事裁定书》、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皖民再198号《民事裁定书》、禹会区人民法院(2020)皖0304民初1234号《民事判决书》、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皖03民终1064号《民事裁定书》、禹会区人民法院(2021)皖0304民初2726号《民事裁定书》、禹会区人民法院(2021)皖0304民初2726号《民事判决书》、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皖03民终551号《民事判决书》、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2023)皖民申8645号《民事裁定书》。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其中,有两份是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案号分别是(2019)皖民再198号和(2023)皖民申8645号,这两个民事裁定书针对同一事实同样主体发出了相互矛盾相互对立的裁定:198号认为丁奎龙与原怀远县孝仪乡联合村村民委员会签订的承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并被生效的禹会区人民法院(2014)禹民二初字第00260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审判长为王惠玲,审判员为台旺、吴婧;8645号则认为丁奎龙与原怀远县孝仪乡联合村村民委员会签订的承包协议没有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不享有涉案土地具有物权属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审判长为程敏,审判员为李森、徐宽宝。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并且,这两份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都没有被撤销,均具有法律效力:198号生效在前,8645号生效在后。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丁奎龙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同一法院就同一事实裁判当应保证法律的统一和完整,理所当然,后一份民事裁定书与生效在前的民事裁定书应保持统一和完整,却变成相互矛盾相互对立,因此,后一份8645号民事裁定书破坏了法律的统一和完整,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和司法权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 给安徽社会造成了动荡和不安。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丁奎龙认为,对照生效在前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皖民再198号《民事裁定书》,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皖民申8645号《民事裁定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第六款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第二百二十条第三款 “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规定之情形,应为枉法裁判。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那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皖民申8645号《民事裁定书》究竟错在哪里呢?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皖民申8645号《民事裁定书》究竟错在哪里呢?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丁奎龙在《民事抗诉申请书》中认为: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首先,丁奎龙作为乙方与原怀远县孝仪乡联合村殳家自然庄作为甲方签协,虽然加盖有 “怀远县孝仪乡联合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公章,但是该公章是代为盖章,甲方的主体是“怀远县孝仪乡联合行政村殳家自然庄”,即是一个村民小组,并不是整个怀远县孝仪乡联合行政村,因为当时村民小组是没有公章的,所以有村民委员会加盖公章。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其次,该签订的承包协议不仅经过了殳家自然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殳家自然庄村民代表同意,而且全部通过殳家自然庄村民代表同意,当天就有8位代表签字,代表了所有殳家自然庄村民,包括校长代表殳明忠,并且加盖有 “怀远县孝仪乡联合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公章,见证据。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再次,从丁奎龙2003年11月24日签协后看,丁奎龙对0.48平方公里的山荒地进行了投资,平整了土地,修建了水泥路、看护房,架设了电路,种植了苦丁树、枣树、石榴树等经济作物,既改善了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也进行了植树造林。因此,丁奎龙与原怀远县孝仪乡联合村殳家自然庄所签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之条款的保护。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因此,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皖民申8645号《民事裁定书》并未全面、客观地审查事实,错误认定加盖有 “怀远县孝仪乡联合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公章,就是代表怀远县孝仪乡联合行政村所有村民,导致认定丁奎龙与原怀远县孝仪乡联合村村民委员会于2003年11月24日所签的协议的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并且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必须予以撤销。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发回重审的审判组织与上诉的审判组织审判长为同一个人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丁奎龙认为,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皖03民终551号《民事判决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七款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规定之情形。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经查,就同一法院同一事实同样主体,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皖03民终1064号《民事裁定书》审判长为魏宏波,审判员为刘青、罗正环;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皖03民终551号《民事判决书》审判长为魏宏波,审判员为卞新春、王国强。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可见,发回重审的审判组织与上诉的审判组织审判长为同一个人 “魏宏波”。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因此,发回重审的审判组织与上诉的审判组织审判长为同一个人不符合法律规定,违背法律程序,不论判决是否正确或错误,都应依法予以重审。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皖03民终551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所签协议仅用于矿石开釆,而不是同时用于种植经济作物和植树造林,于事实不符。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经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皖03民终551号《民事判决书》在第22页认定:“二审中,丁奎龙、李少欢虽陈述其租用案涉土地的目的是用于从事农业种植,但其提供的怀远县禹庙西山建材厂采矿许可证及矿长经理安全资格证、蚌埠市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以及上述《协议书》,能够证明丁奎龙、李少欢租用案涉土地时的目的并非从事农业种植,而是用于怀远县禹庙西山建材厂的矿石开采。怀远县禹庙西山建材厂采矿许可证载明 ‘开采矿种:石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上述《协议书》中亦载明 ‘凡是在禹庙西山建材厂(丁奎龙)石料厂采石范围内的山荒地全部归乙方使用,界限以2003 年采矿许可证地图为准’,足以证明丁奎龙、李少欢与孝仪乡联合村明知且认可怀远县禹庙西山建材厂租用案涉土地是用于矿石露天开采。怀远县人民政府发布[怀政 (2010)10号]《关于全面禁止马城镇姜家大山及周边国省道区域采石和私自加工石料行为的通告》,停止包括案涉土地在内的马城镇姜家大山及周边国省道区域所有从事矿产资源产品开发、加工的企业及个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至此,怀远县禹庙西山建材厂租用案涉土地进行矿石开采的根本目的已无法实现”。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在第23页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第四十八条……且丁奎龙、李少欢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怀远县禹庙西山建材厂租用案涉土地时已征得孝仪乡联合村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故丁奎龙、李少欢不享有案涉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其诉请的中联公司侵害了其对案涉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丁奎龙在《民事抗诉申请书》中认为: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首先,第22页认定事实错误,所签协议不仅仅用于矿石开釆,更重要的是同时用于种植经济作物和植树造林,尤其是主要用于种植经济作物和植树造林。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怀远县禹庙西山建材厂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丁奎龙。2002年6月10日,原怀远县矿产资源管理局为怀远县禹庙西山建材厂核发了《采矿许可证》,证载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区面积0.48平方公里,有限期限二年,自2002年6月至2004年6月。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2003年11月24日,原怀远县孝仪乡联合行政村村民委员会作为甲方与丁奎龙作为乙方签订《协议书》约定:(一)、甲方愿将钱家大山山荒地一次性全部租给乙方,面积0.48平方公里,凡在禹庙西山建材厂石料采石范围内的山荒地全部归乙方使用,界限以2003年采矿许可证地图为准。(三)、从订立协议之日起,凡属乙方石料厂采石范围内的山荒地使用权属于丁奎龙所有,其他人不得干涉、侵占。租用期三十年,至2033年底期满。此后丁奎龙、李少欢合伙在0.48平方公里的山荒地上进行了投资,平整了土地,修建了水泥路、看护房,架设了电路,种植了大量苦丁茶树、枣树、石榴树等经济作物和植树造林。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经查,2013年7月5日,殳家自然村庄有12位代表,分别在5份证明书上签字证明如下内容: “兹有原禹庙西山建材厂(丁奎龙)2003年与我村(殳家自然村)鉴(签)定租钱家大山荒山地年限30年面积为0.48平方公里,租费一次性付清,在0.48范围内有丁奎龙自己开荒地及数家群众开荒地0.28平方公里,群众开荒地由丁奎龙一次性补偿款给群众,使用权归丁奎龙所有。在丁奎龙租用期间内,经10年经营管理,种植芝麻、苦丁茶、石榴树、枣树等植物,修建桥涵(梁),水泥道路。特此证明”。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另据丁奎龙提供的当时现场照片,也可证明丁奎龙、李少欢合伙在0.48平方公里的山荒地上种植了苦丁茶树、枣树、石榴树等经济作物和植树造林。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与此同时,根据2016年3月8日上午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审判笔录第8页记载,证人2徐旭临证词 “原告丁奎龙承包钱家大山我帮他搞管理的,干了五、六年,我帮他看矿、种粮食、果树等管理”。审判长为葛洪乾,代理审判员为赵森,人民陪审员为傅广成,书记员为陈梅。该案案号为(2016)皖0304民初35号。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根据以上事实形成证据链证明,丁奎龙是在其所有的怀远县禹庙西山建材厂取得《采矿许可证》后与原怀远县孝仪乡联合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协议的,而《采矿许可证》所载的采矿期限仅为两年,即自2002年6月至2004年6月,而协议书约定的土地使用期限为三十年,即至2033年底。丁奎龙租用钱家大山0.48平方公里山荒地三十年期的目的,除了满足怀远县禹庙西山建材厂两年期的采矿需要外,剩余承包期是为了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主要用于种植经济作物和植树造林。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皖03民终551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所签协议仅用于矿石开釆,而不是同时用于种植经济作物和植树造林,于事实不符。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其次,从2003年11月24日开始至2010年怀远县人民政府发布[怀政 (2010)10号]《关于全面禁止马城镇姜家大山及周边国省道区域采石和私自加工石料行为的通告》时,丁奎龙已不再进行采石,而是种植经济作物和植树造林已达7年时间。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再次,从2003年11月24日开始至2013年1月1日起,被申请人蚌埠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对丁奎龙承包经营的钱家大山0.48平方公里的土地进行开釆时,丁奎龙种植经济作物和植树造林已达10年时间。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以上事实证明,个体工商企业怀远县禹庙西山建材厂取得《采矿许可证》2年期限内进行采石,同时进行了种植经济作物和植树造林,尤其是《采矿许可证》2年期限过后,未续申请延期,主要是进行了种植经济作物和植树造林。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关于所签协议是否经过了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以及申请人是否具有土地承包权,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皖03民终551号《民事判决书》此段认定犯了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皖民申8645号《民事裁定书》同样错误,见本文在第二部分地表述,这里就不再重复。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相关法律专家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还规定,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申请人丁奎龙所签协议存在釆石,但是主要用于种植经济作物和植树造林,其在获取《采矿许可证》2年期限过后就停止了釆石,并未违反怀远县人民政府延后发布的[怀政 (2010)10号]《关于全面禁止马城镇姜家大山及周边国省道区域采石和私自加工石料行为的通告》的规定,而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六条保护,凡一切与宪法二十六条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都是无效的,而且事实上自2013年1月1日起,被申请人蚌埠中联水泥有限公司侵害丁奎龙承包的土地时,丁奎龙就已经在承包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和植树造林达10年时间。因此,丁奎龙所签协议具有土地承包权。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法律专家认为,根据所签协议补充说明,协议期限实际是70年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据调查,丁奎龙2003年11月24日所签协议中虽然标明有 “租用期限三十年,至2033年底期满”,但是,补充说明却是 “厂在人在山荒地使用权属于丁奎龙,厂不在人不在使用权归还原主”。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自2003年11月24日所签协议至今已过去21年,并且协议确认土地性质是“山荒地”。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相关法律专家认为, “补充说明”具有法律效力,如遇前面协议正文与补充说明不一致时,应以“补充说明”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之规定,又据协议确认土地性质是“山荒地”,自然属于林地。以2033年底为界线,如果丁奎龙在2033年底前死亡,该协议有效期为30年;如果丁奎龙在2033年底没有死亡,至2033年底以后继续存在,那么,实际该协议就自动延长了40年;因为“补充说明”实际就是自动延长了40年的意思表示。因此,案涉协议书实际是70年时效。因此,人民法院针对赔偿或补偿应按70年时效计算。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综上,丁奎龙请求每亩按800元补偿,0.48平方公里即是725亩,自2013年1月1日起,每年278400元,70年共计19488000元,因前面10年并未遭受侵害应减去10年补偿即2784000元,故应补偿60年即16704000元,于法有据。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该案将如何进展?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将怎样提起抗诉?丁奎龙在维权路上还需要走多长时间?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欢迎继续观赏我们《呼应国策关注国运舆论监督万里行》栏目组下篇报道。YXV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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